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评教时间
5月27日—6月8日。
二、评教主体
本学期有课的所有全日制学生。
三、评教对象
本学期担任全日制学生课程的专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
四、评教方式
网上评教。学生通过学校主页,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评教,提交教学评价表。学生登录时,密码如无更改,与学号相同。
五、评教要求
1. 要客观公正。学生应本着对教学质量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自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
2. 要全员(学生)参与。各学院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漏评,确保参评率在90%以上。
评教过程中,如有异常和疑问,请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3682682。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