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1.评教时间:11月11日—11月24日。
2.评教主体:包括一年级新生和离校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
3.评教对象:本学期全日制在校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各院(系、部)专兼职教师担任的普通课、实验课、技能课等课程,以及外聘教师担任的课程。
4.评教方式:网上评教。学生通过学校主页,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评教,提交教学评价表。学生登录时,密码如无更改,与学号相同。
5.评教要求:一要客观公正;二要全员(学生)参与。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好学生评教活动,以确保评教结果的客观公正。学生要自觉参与此项活动,如不参与评价将会影响学生课程成绩查看和下学期网上选课。
6.公共任意选修课评教随本次网上评教一块进行。
评教过程中,如有异常和疑问,请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司老师联系,电话3682682。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