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将在第11至13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系、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3.学校对各院(系、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检查时间
定于11月11日—29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时间为:
1.11月11日—23日,为院(系、部)自查、全员听课评教阶段。
2.11月25日—29日,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在检查前一天通知。
3.11月29日之前,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1)、同行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2)和师生座谈会记录和总结(见附件3)。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院(系、部)自查
1.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会议。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3.教师的备课、教学进度和作业批改情况;
4.教学院(部)领导听、评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5.教师遵守教学管理规范情况;
6.教师调、停课记录;
7.教材使用情况;
8.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
9.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及实验课表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10.实验课教案及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11.实验指导教师配备及指导情况、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等。
(二)学校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委、院(系、部)领导分组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1.教学秩序检查。教务处将不定期抽查教师的上下课情况。
2.学生网上评教。教务处在第11--12周组织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具体方式与要求详见教务处网站通知。
3.抽查教师。在每个教学单位随机抽查1-2名教师,请各部门将抽查教师的教学计划进度表、教案、课件和学生作业(20份)按要求提交(抽查名单见附表4)。
4.抽查学生。2009级部分本科毕业生的实习材料和毕业论文(设计);本科非毕业班的上学期的部分试卷及相关材料。(抽查名单见附表5)。
四、其他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改进意见;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相关建议或解决措施应及时向学校反馈。
2.各院(系、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A14-0210)(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教学检查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如下:赵老师,3682682。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