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
在处领导的指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专业建设标准、课程建设标准、理论教学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各院(系)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解决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三、负责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单位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收审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四、组织开展教研教改申报、立项、鉴定和评奖工作;
五、组织学生专业专项竞赛工作;
六、负责组织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相关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
七、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