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教学单位:
2017-2018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已于2018年3月底完成了互审工作,请各学院按照自查表检查本学院本学期大纲系统录入和执行情况,将自查结果于5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陈老师处。
教务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