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教学单位:
现将教办高〔2018〕287号文件(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于5月11日下午16点前将符合条件教师的相关表格(见附件2、3)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张巍处,电子版发送至xxu_jwc@126.com。联系电话:3682593
教务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