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学院“课堂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按照《新乡学院“课堂教学奖”评选办法》要求,各院部要在学期前五周进行初评工作,并推荐出相应比例(每学年上下两学期共推选出在岗教师人数的50%)进入复评环节的教师。
二、初评结果需填写《“课堂教学奖”复评教师信息表》附件一,各院部需推选出全员听课人员参与听课打分,并填写《“课堂教学奖”全员听课人员信息表》附件2于2018年4月6日下午五点之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改科,电子版发送至教改科公邮xxxyjgk@163.com。
联系人:刘凯;联系电话:3682593。
教务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