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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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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开展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7-12-08 11:41   审核人:

各单位: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417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为宗旨,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通过建设布局相对合理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体系,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发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持续推进我校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与发展,实现我校人才培养水平的不断提升。

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遴选建设工作以提升我校整体实验教学水平为建设目标,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

二、建设任务和内容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按照《新乡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建设指南》(见附件1)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和建设。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按照《新乡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建设指南》(见附件2)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和建设。

三、申报与遴选

(一)申报范围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范围涵盖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电子电气信息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土建类、材料类、药学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传媒类、艺术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文科综合类等类别。凡已取得校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的实验中心所在学院,本次暂不再申报。

具备条件的虚拟仿真实验室可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申报方法和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19日前将申请书、申报汇总表、支撑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A14-0209),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sjk@163.com。同时准备相关视频材料。

(三)遴选工作

学校将根据不同学科、不同类型实验教学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的情况,组织专家集中进行评审。遴选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大支持,持续建设。

(二)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培育,加强建设,认真组织申报,并及时开通实验教学中心网站。

(三)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

 

 

附件1:新乡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建设指南

附件2:新乡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建设指南

 

联系人:李彦,联系电话:0373-3682683。

 

 

教务处

2017年12月8日

附件【附件1 新乡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建设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新乡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建设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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