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科学合理测评学生学习效果,引导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并重,学校鼓励各学院在考试内容、考试方式、成绩评定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如 “非标准答案考试”等,从而不断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本学期期末考试补充通知如下:
一、诚信考场
(一)申报条件
1.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申请。
2.填写《诚信考场承诺书》。
3.开通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0373-3683007、xxxyjwk@163.com),接受全校学生的监督。
(二)考试管理
1.考前动员
通过宣传教育,鼓励更多的学生、更多的班级参与诚信考试,让考风考纪得到进一步强化,逐步转变班风和学风,形成良好校风。
2.考试实施
(1)诚信考试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上报。考试时间与其他班级考试同步。
(2)设立助考教师,负责到诚信考场发放和收取试卷。
(3)考试期间,诚信考场全程录像,校、院巡视组正常巡视。
3.阅卷归档
(1)成绩汇总和登录遵照学校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2)“诚信考场”试卷可以接受质询和查验。
(3)试卷封装与归档按照学校规定,加贴“诚信考场”标签。
(4)“诚信考场”考场外张贴“诚信考场”门贴,标注考试科目、班级等信息。
4.失信处理
(1)发现或通过举报有学生作弊的,将立即制止并取消作弊考生考试资格。
(2)舞弊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最终学生参加诚信考试的考评情况,也将作为个人诚信记录记入学生档案。
(三)诚信荣誉
1.对顺利通过诚信考试的班级给予通报表扬。
2.给学生颁发“诚信考生”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各学院将本学院拟设立诚信考场的班级以学院为单位6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对调监考
本次期末考试采用学院之间互相对调选派监考教师,对调院系之间互相协调,确定本学院外派到对方学院监考教师和监考科目,对调名单如下:
序号 |
学院一 |
学院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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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国语学院 |
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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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科学学院 |
机电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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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化学化工学院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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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体育学院 |
新闻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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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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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管理学院 |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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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艺术学院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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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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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音乐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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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将最终对调后的考试安排表以学院为单位6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