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院部:
三、工作流程 (详见附件1)
12月27—30日:学生向课程承担部门递交申请;
1月3—5日:课程承担部门处理申请;
1月10日:学生查看申请处理结果。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