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总体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请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结合专业特点及各专业人数,拟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为保证各专业的相对稳定性,各学院要积极主动开展宣传及专业思想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所学专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前景和优势。
2.各学院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确定本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转入原则和基本要求,于12月21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逾期未提交本专业转入原则和基本要求的视为转入无条件要求。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