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现场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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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我校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面试现场确认工作在校内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考生范围 我校教师资格确认点仅负责办理我校在校生面试现场确认工作。 二、现场确认地点 A05号楼104教室; 三、现场确认时间 4月15-19日(8:00-12:00,13:00-19:00); 四、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本人的第二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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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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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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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及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开展相关申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文件,总结申报基地涉及的专业领域教学改革成效和学科育人优势。 本年度河南省可以推荐3所学校,我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个。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学院对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有意向申报的学院在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包括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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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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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作品网上检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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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作品质量,督促学生科学规范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作品工作中的学术不端行为,遵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2013〕34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用“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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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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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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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乡学院关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意见(试行)》(校教字〔2016〕9号)文件精神及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现就2020级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学生全面传达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做好各分流专业介绍,确保分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专业分流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也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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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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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教育认证与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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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加快学校工程教育认证与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进度,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程教育认证与师范类专业认证校内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教育认证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授予工学学位的全日制四年制本科专业,并已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且应达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有关要求。所有工程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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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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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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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2021 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10 号),我校启动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现将各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研讨。按照申报条件,遴选专业定位明确、专业管理规范、改革成效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一流的专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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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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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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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我校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督导检查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组 长:王选年 副组长:张艳芳 赵荷花 张伟锋 李军伟 刘金伟 吴 冰 成 员:樊雪君 梁 琨 马 蕊 樊 星 王红亮 司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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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5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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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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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08号),我校启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现将各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研讨。课程原则上从河南省认定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产生(包括2020年省级一流课程)。按照申报条件,遴选同类课程中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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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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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排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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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排课的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 5月18日-19日:各学院准确录入下学期教学计划; 2. 5月20日-21日:各学院设置实践教学任务; 3. 5月24日-25日:各课程承担单位递交理论教学任务汇总表; 4. 5月26日-28日:教务处审核理论教学任务; 5. 5月31日-6月1日:各课程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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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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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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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1〕136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教师教育涉及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成果,下同)推荐范围包括我省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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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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