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关于申报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和布局,现将2016年我校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参照《新乡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管理办法》(院教字[2009]11号)。     2.新增专业要与
发表时间:2016年07月06日

新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专升本新生”使用教材统计表
新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专升本新生”使用教材统计表
发表时间:2016年08月13日

新乡学院2016年秋季新生教材征订通知
各院(系、部): 我校2016年秋季新生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订为2016年秋季(2016-2017学年第1学期)2016级新生使用教材(不包括“专升本”新生)。 二、选用教材必须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三、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 四、《教材
发表时间:2016年08月18日

新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新生排课通知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新生的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排课的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 8月29日:院系准确录入教学计划,教学科读取;     2. 8月30日:院系设置实践教学任务; 3. 8月31-9月2日:课程承担单位设置理论教学任务; 4. 9月5-8日:教务处编排公共课表;     5. 9月9日:核对公共课表; 6.
发表时间:2016年08月26日

关于评选新乡学院2015-2016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院(系): 为鼓励和表彰在新乡学院2015-2016学年实习实训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教师,确保评选工作优中选优,现就2015-2016学年优秀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院(系)在2015-2016学年毕业实践环节、生产实习、顶岗实习、教育实习工作中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工作超过6周,以及在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中有突出贡献的指导教师(副处级及以下指导教师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01日

新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学生主修及双学位专业正常补考安排
一、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查询与更正 所有学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工作已全部结束,请各院系部进一步排查课程成绩录入情况并通知学生尽快登陆教务系统查询。因试卷批改、成绩录入等原因导致学生成绩有误,需由任课教师填写《新乡学院课程考核成绩更正表》(附件1),经课程所在院系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部公章后,到教务处办理成绩更正。成绩更正工作务必在第一周内完成。 二、补考数据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02日

新乡学院2017届毕业生毕业作品工作安排
各院(系):     根据《新乡学院毕业作品工作条例》(校教字〔2016〕41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毕业作品工作,进一步加强毕业作品工作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作品的质量,提前做好新乡学院优秀毕业作品的培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院(系)须成立毕业作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作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06日

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立项课程遴选工作即将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698号)精神,需要在9月15日之前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因时间比较紧,请有意申报课程项目的教师仔细研读文件,抓紧时间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2016年9月10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于教务处教务科陈晓前老师处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06日

新乡学院关于组织2016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省、市招办要求,2016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四级 (1)2016级不能报考(专升本除外)。 (2)其它年级在校生均可报考。 2.六级 CET-4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学生方能报名参加六级考试。凡四级成绩不合格违规报考六级将禁考一年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其它 (1)因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07日

关于提交专业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院系:     为配合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学校要求制定专业建设“十三五规划”(本、专科),请各院系充分论证,于9月16日(下周五)18:00前将专业建设规划上报教务处。  请各院系先将2016—2020年五年拟发展建设专业(本、专科)及学院目前现有专科专业(表格详见附件)于9月9日(本周五)下午18:00前报教务处朱元培。 教务处 2016年9月9日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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