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关于做好教育家精神2025年巡回宣讲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师范类专业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关于做好教育家精神2025年巡回宣讲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5〕63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2月26日上午9:00开始,时长约120分钟。 二、活动方式及地点 本次巡回宣讲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我校在教育科学学院设置分会场,组织教师、师范生代表现场集中收看宣讲活动;其它有师范类专业的学院组织师范生在线观看。 三
发表时间:2025年02月24日

关于组织我校2025届毕业生进行毕业信息核对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25届毕业生毕业信息核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信息核对工作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4月7日。各部门以学院为单位自行打印本学院2025届毕业生信息表,该表学院打印时不能更改表格的结构和样式(电子版学生信息稍后发给各学院教学秘书),请组织学生认真进行个人信息核对签字,并于4月7日下午5: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核对表
发表时间:2025年03月21日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学习竞答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学位法》,进一步规范学位相关工作程序和管理,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制度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4〕393号)文件精神
发表时间:2025年03月24日

教务处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
3月20日下午,教务处党支部组织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高雪霞主持。 会上,高雪霞领学了《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传达了党委书记孙功奇同志在学校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新乡学院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 高雪霞就落实落细会议精神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一要深学
发表时间:2025年03月20日

新乡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准备材料: 1、补办人本人身份证(如需他人代办,需要准备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2、两张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及对应的电子照片(照片不要ps,素颜拍照); 3、纸质版《新乡学院全日制学生学历证明书补办申请表》(此表在新乡学院教务处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https://jwc.xxu.edu.cn/info/1131/3214.htm),个人信息部分需要填写完整、手写签字
发表时间:2022年04月14日

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5〕83号),决定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二批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验收方式 采取学校自评、匿名网评、专家评议和现场验收等方式 五、材料报送 通过“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进行网络填报(网址:https
发表时间:2025年03月26日

2025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模拟考试通知
  各位考生: 为确保202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顺利进行,我校将于3月22-23日举行模拟考试,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均须携带准考证参加模拟考试。 二、模拟时间 按准考证上正式考试对应时间,分批次进行,详见下表: 准考证上正式考试时间 对应的模拟考试时间 3月29日8:00-10:00 3月22日8:00-10:00 3月29日10:30-12:30 3月22日10:30-12
发表时间:2025年03月20日

新乡学院关于2024级四年制普通本科生修读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创新与创业能力,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教研〔2016〕135号)、《新乡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新院教〔2022〕3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4级四年制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报名工作,现将
发表时间:2025年05月14日

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作品工作,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毕业作品抽检评审工作,促进各学院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以确保毕业作品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及要求 抽检分为学院抽检、学院互检及学校抽检三个层面,抽检范围互不重复。 (一)学院抽检评审 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 该
发表时间: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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