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和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08:11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结、表彰、推广学校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和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见附件1)

2.申请延期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见附件2)

原则上,以上项目全部参加鉴定结项。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审批表》(见附件3),延期结项只能申请一次,到时仍不能如期结项的,试作自动放弃。

二、鉴定结项的原则

鉴定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的条件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鉴定结项项目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成果有创新,有特色,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鉴定结项的方法

1.主持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供《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见附件4)(1式3份)、结项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需包含项目立项申请书)。请将上述材料装进档案袋,并把《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2.教学单位汇总

各教学单位请将本部门材料汇总后,填写《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报送教改科,电子版发至xxxyjgk@163.com。本次活动以院部为单位集体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3.专家评审

学校将组织鉴定委员会对进行评审,对符合鉴定条件的项目进行结项鉴定,对优秀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奖。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30日 ,过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1.项目科类,指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

2.项目类别,指综合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填、教育教学管理。

3.项目名称、项目成员、项目主持人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若确需变更,由部门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核(见附件6)。

            教务处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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