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0:14 作者: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8〕18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

1.推荐范围

2018年我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涉及基础教育类,下同)推荐范围:在我省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等项目所培育的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教育教学成果,教育部及我省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

2.成果要求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省辖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

2016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13、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且成果内容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可以直接申报参加此次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整理方式:请参考附件1(教师〔2018〕187号文件)。

2.时间:2018年4月9日12:00之前。

    3.要求:请各教学单位集中将本部门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和《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需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改科,电子版发送至xxxyjgk@163.com

联 系 人:张巍

 联系电话:3682593

    教务处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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