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报名、教务处复核,汉语言文学、会计学专业正常开班。拟同意李鑫等60名同学修读辅修学位,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单位名称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已结束,公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11日。
联系电话:368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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