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6〕282号)要求,我校现开展2026届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学士学位的论文。
二、评选标准
1.选题质量: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备一定新颖性。
2.内容论证: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见解独特。
3.写作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格式规范,文字表述准确流畅。
三、推荐指标
根据2026届学位论文数量占比分配名额。参考上一年度专家评审结果,对论文推荐质量较高的学院增加推荐名额;对推荐审查不严或在论文抽检中产生问题的学院扣减推荐名额(推荐名额详见下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论文推荐篇数 |
1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2 |
2 |
药学院 |
2 |
3 |
生物工程学院 |
2 |
4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3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4 |
6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2 |
7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9 |
3D打印学院 |
1 |
10 |
教育科学学院 |
3 |
11 |
人文学院 |
2 |
12 |
商学院 |
2 |
13 |
管理学院 |
1 |
14 |
经济学院 |
1 |
15 |
外国语学院 |
2 |
16 |
新闻传播学院 |
1 |
17 |
美术学院 |
1 |
18 |
音乐学院 |
1 |
19 |
体育学院 |
1 |
20 |
医学院 |
1 |
21 |
护理学院 |
1 |
四、材料准备
1.与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原文一致的学士学位论文。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附件1),正文及页眉中须隐去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参评材料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2.《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参评材料电子文档严格按照《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附件3)。
4.各学院要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公开评审;
5.各学院所推荐论文要在创新性、系统性、规范性(学术规范、写作规范)等关键考察点上,质量明显优于其他论文;
6.各学院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如出现以上问题,将直接扣减推荐名额。
五、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周五)10:00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图书馆6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sjk@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牛蕾,联系电话:3682683。
六、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平公正,教育厅将加大对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重点核查借助人工智能工具不当生成等问题。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坚持质量导向、优中选优,对照创新性、系统性、规范性(学术规范、写作规范)等关键考察点从严遴选。
附件1:《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参评论文/实践成果封面》
附件2:《2026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
附件3:《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