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及河南省《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紧密对接科技发展、产业变革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需求,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进学分制、数智赋能落地实施,根据《新乡学院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院教〔2023〕1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对象
2026年招生的所有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专升本及按照方向招生的专业)
二、总体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推进通专融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三位一体”育人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思想引领者。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统筹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夯实学生人文素养、专业基础与综合胜任能力。
坚持学生中心,强化学分赋能。树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依托学分制改革,健全弹性学习管理机制。拓宽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选课渠道,充分保障学生学习自主权,支持学生个性化发展、差异化成才,构建灵活开放、多元发展的育人体系。
坚持数智融合,突出创新驱动。深化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度融合,推动数智技术全面融入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课堂形态与评价机制。强化实践教学、学科交叉与创新创业训练,着力提升学生数字素养、实践应用能力与创新创造能力。
坚持需求导向,筑牢质量本位。立足产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与协同育人。健全人才培养全过程质量监控、评价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持续提升人才培养适配度与办学育人质量,精准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三、核心要求
(一)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1.培养方案修(制)订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服务河南“两高四着力”需要,遵循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坚持学分制管理的改革方向,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核心教育理念。
2.培养方案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及《新乡学院关于制定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新院教〔2024〕15号)文件规定。
3.按照“四年一轮全面修订、年度动态微调”的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机制,2026级培养方案原则上在2024级方案框架上优化微调;2026年新增招生专业,应选择不少于3个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国内同类型高校开展调研,广泛征求行业或企业专家、用人单位和校内师生的意见,全面了解人才培养需求。组织专业理事会进行科学论证,制订专业培养方案。所有专业要细化学生在毕业时应该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等方面的毕业要求,厘清课程与毕业要求对应关联,实现必修课程全覆盖毕业要求各项指标点,确保毕业要求可衡量、可达成、可评估,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二)其他要求
1.学制要求。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学校实行3~8年弹性修业年限。
2.总学分及学时要求。理学、工学、艺术学类专业培养计划总学分控制在170学分以内,其它专业控制在160学分以内;实践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理工艺术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35%,人文经管等其它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环节不少于一个学期(18周)。以上总学分均不含第二课堂学分(6学分)。
3.学期标准学分。学生每学期应修标准学分=毕业总学分/(2×标准修读年限),每学期最低学分=毕业总学分/(2×最长修读年限),每学期最高学分=毕业总学分/(2×最短修读年限)。各专业可根据毕业总学分要求作适当调整。
4.信息技术类课程。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本科高校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的通知》,信息技术类课程变更为《人工智能应用与实践》,计为1学分32课时。
5.国防教育及国家安全类课程。包括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两部分,共计5学分。其中国防教育开设36学时的军事理论课,计2学分和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少于14天112学时)的军事技能训练课(军训),计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课列入实践教学课程。国家安全教育开设1个学分的国家安全教育与实践课。
6.其他。其他要求严格按照《新乡学院关于制定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新院教〔2024〕15号)(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1.调研阶段:2026年6月15日—6月30日,各二级学研组织各专业组织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阶段:2026年7月1日—8月10日,二级学院组织讨论专业调研结果、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广泛征求行业或企业专家、用人单位和校内师生的意见,组织专业理事会进行科学论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后,报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核。注:2026年以前招生且培养方案变动不大的专业请各专业在2024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参考最新模板(附件2)修改,并提交《培养方案修订说明》(附件3);2026年新增招生本科专业(含设方向招生专业)需同步提交《调研报告》(附件4)、《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5)、《论证报告》(附件6)等材料。(8月10日前提交)
3.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2026年8月25日前,学校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逐一汇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根据学校教学委员会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并向教务处提交最终版。(8月25日前提交)
4.审定通过后正式公布。2026年9月5日前,教务处组织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最后审核校订并通知学院将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实施。
5.教学大纲修订:2026年9-10月:各专业组织编制、审定课程教学大纲。
五、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纸质版(院长签字盖章)按照相应时间节点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xxxyjxyjk@163.com。
联系人:郝思思、刘梦林,联系电话:3682593,邮箱xxxyjxyjk@163.com。
教务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