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3日 10:40 作者: 点击:[]

为全面提高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已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已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清单见附件1。

二、自查内容

各学院对标各专业申报信息采集表,聚焦获批以来所取得的新增项目或实质性新进展,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建设成效评价包括专业建设总体目标及进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建设经费的投入及使用、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建议等核心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专业自查

建设学院对标对表一流专业建设内涵要求,按照建设成效评价内容开展自我评价。

(二)学校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建设成效评价报告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各专业要充分挖掘和凝练建设成效与成果,认真梳理和总结问题与不足,详细规划部署建设和改进措施,以评促建。

2.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xxyjxyjk@163.com,纸质版(所有材料均需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提交至图书馆南楼610。

①《新乡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告》(附件2);

②《新乡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自查表》(附件3);

③相关支撑材料(需有目录,胶装成册)。

联系人:郝思思、刘梦林 联系电话:3682593

教务处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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