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8:16 作者: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5〕10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校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置

2025年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均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获评校级教师教育成果奖的,择优推荐申报省级。

二、省级教师教育成果奖推荐范围、指标要求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从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中培育产生。同时,需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

(二)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我校申报限额为2项。

(三)申报条件。成果申报等级、标准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校级教师教育成果奖申报范围、条件

以省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为载体、通过结项鉴定、未申报过成果奖的教学成果。

四、材料要求

1、材料整理方式:申报校级、省级教学成果,均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详细要求参考附件1)。

2、时间:5月16日17:00之前。

3、要求:请各教学单位集中将本部门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xxxyjsk@163.com。

联 系 人:马蕊,联系电话:3682683

上一条:关于各学院开展专业劳动实践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新乡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关闭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