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4届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6:05 作者: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4〕391号)要求,我校现开展2024届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学士学位的论文。

二、参评标准

1.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且有新意。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见解独特。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三、参评程序

各学院按照2024届学位论文数量占比向学校推荐优秀论文(推荐论文篇数详见下表,对于近三年存在有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减少推荐指标)。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这些论文进行评审,并从中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序号

学院名称

论文推荐篇数

1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

2

药学院

1

3

生物工程学院

1

4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

5

机电工程学院

2

6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

7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

8

数学与统计学院

0

9

3D打印学院

1

10

教育科学学院

4

11

人文学院

2

12

商学院

1

13

管理学院

0

14

经济学院

1

15

外国语学院

1

16

新闻传播学院

1

17

美术学院

2

18

音乐学院

0

19

体育学院

1

20

医学院

0

四、材料要求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学士学位论文。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2),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2.《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3.参评材料电子文档严格按照《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见附件4)。

4.各学院要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公开评审;

5.各学院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

请各学院于12月30日(周一)10:00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图书馆6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sjk@163.com。

联系人:牛蕾,联系电话:3682683。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4〕391号)

附件2:《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

附件3:《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附件4:《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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