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依据《《新乡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新院教〔2023〕26 号)和《新乡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新院教〔2023〕25 号)文件有关要求,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近期将开展2024年度普通四年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全日制一年级在校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兴趣和特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者;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学生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学籍)后复学,学生原所学专业(或该专业对应年级)取消的。
5.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跨学历层次,或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的;
(2)由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统考类专业的;
(3)“专升本”考试或定向、对口、提前批录取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明确约定不调整专业的;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退学的;
(5)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转专业方案、方案包括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2.各学院在制定考核方案时,要严格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整体条件,依据各专业师资力量、招生计划、教学条件、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设定转专业学生的接收条件。考核方案应包括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转专业综合成绩评定办法等,方案经二级学院研究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向全校公布。
3.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转入专业学生总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20%,原则上接受转专业学生后不增加新班级。
4.本科生转专业事关学生的权益,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2024级每一位学生。
三、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2-6日,各学院制定接收计划和考核方案(电子版发送36958079@qq.com),纸质版书记、院长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备案。同时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转专业管理”->批次管理,填写拟接收计划。
2.2024年12月7日-10日,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学院拟接收计划人数、考核方案和具体的转专业条件。
3.2024年12月11日-12月18日,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在该时间段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写《新乡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同时登陆“学校主页->一网通办->输入学生的账号密码”https://portal.xxu.edu.cn/main.html#/Tourist),(搜索转专业申请服务,在备注栏内填写申请理由,进行在线申请。在此期间,学院安排人员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转专业原因,进行劝学活动。
4.2024年12月19日-23日,转出学院汇总确认转出学生名单。转出学院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转出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人在转出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新乡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同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36958079@qq.com)。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转专业管理”->“转出院系审核”。
5.2024年12月24日-30日,资格审核初审。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资格初步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分类汇总后转交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6.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0日,转入学院考核。转入学院根据教务处资格初审核结果,按照备案的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是否同意其转入。将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及公示材料(照片或者网站截图等)由转入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复审(电子版微信发送给蔡老师)。同时由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转专业管理”->“转入院系审核”(选择转入年级、班级、绑定培养方案、和预计毕业时间)功能操作确认。
7.2025年1月11-1月14日,学校审定。教务处将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8.2025年2月12-2月24日,转专业异动手续办理。对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教务处为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转入学院通知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成绩认定、档案移交、课程补修、学生报到等相关工作,并填写《新乡学院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表》,办理课程认定和学分置换手续。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办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转专业学生还可在转入专业的第一周试读,如不能适应转入专业,可申请放弃转专业。放弃转专业的学生应提交情况说明,并报请转出和转入学院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对转专业和放弃转专业的有关异动过程应在学籍档案中如实记载。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公示制度,规范组织管理。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新乡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新院教〔2023〕25 号)执行。
联系人:蔡琬琰 联系电话:0373-3682682
附件:
1.新乡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各学院分专业接收计划表及考核方案
3.各学院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4.各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
5.新乡学院2025年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总结
6.新乡学院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表
7.新乡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