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质量评价材料互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0:54 作者:樊星 点击:[]

学院

根据学校专业评价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前一阶段各学院完成课程质量评价初评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开展全校课程质量评价材料互评互评工作。现将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711712

二、互评方式及安排

1.本次互评工作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安排,组织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专家(附件1),采取推磨互评的方式进行,各学院互评安排见《课程质量评价学院互评工作安排表》(附件2)。

2.请各学院课程质量评价负责人在互评前对相关成员进行培训,确保熟悉互评内容、互评要求及相关文件

三、互评内容

1.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

依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教办高〔2024〕15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2024年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特别是要注意课程与专业是否对应,同一课程不同教师的自评报告是否存在雷同等情况。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承担的全校公共必修课插入各专业中,与专业核心课、专业基础课一同接受互评。

2.课程质量评价附件内容

主要包括课程设计、授课教师(团队)、教学资源、课程考核、教学效果以及附件清单上的所有内容和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特别是要注意说课(课堂实录)视频与教师是否对应。

四、互评要求

1.请互评学院提前准备好移动硬盘于7月10日下午18:00前到教务处609办公室拷贝课程质量评价相关材料;针对互评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继续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2.检查学院需将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填写至《课程质量评价学院互评问题汇总表》(附件3)

五、材料提交

1.7月12日下午18:00前,检查单位将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609办公室樊星老师处,联系电话:18638323151。

2.7月13日上午11:30前,各学院针对本学院存在问题撰写整改情况报告(包括整改事项、整改情况,是否已完成,没有完成何时完成等),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行政章,提交至教务处樊老师处。

本次互评,请各单位本着负责的态度,认真帮助对方查找问题,并通过交流总结经验、取长补短,保质保量完成课程质量评价工作。

 

新乡学院  教务处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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