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开展专业劳动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20:2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周(月)”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4】2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劳动教育周”活动方案,请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组织实施一次具有专业特色的劳动实践活动,营造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作用,树立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价值观。

一、活动时间

5月6日—5月30日,请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将活动方案报至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纸质文件需要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zx555@126.com。

二、活动要求

劳动活动方案可从生产劳动、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三种劳动形式中选取,须结合各学院专业特点。

三、成果展示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认真总结,以新闻稿形式上报至教务处,将在教务处网站“学院风采”栏目、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成果展示。

联系方式:韩志敏 0373-3682680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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