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5:49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依据《新乡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新院教〔2023〕26 号)和《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院教字〔2021〕22 号),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资格审核标准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注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二)因未修完学分而结业的学生往届毕业生(2022届、2023届),在完成相关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换发毕业证书。往届毕业学生毕业超过两年、仍有课程学分或毕业设计不及格,学校将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二、时间安排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

各学院根据《新乡学院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新乡学院2021级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及《新乡学院2022级(专升本)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要求,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填写《新乡学院普通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需要修读课程、实践环节成绩最迟需在5月15日之前完成系统录入。

(二)本科生学位资格审查工作(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院教字〔2021〕22 号),全面审查本次申请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召开学位审核工作会议,确定拟授予、拟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将审核结果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要写清不授予学位的原因。各分委员会填写《新乡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新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附件3)、《新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名单》(附件4)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因个别课程、环节不及格或毕业答辩未通过,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三)教务处材料复核(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

教务处对各学院、各学位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准备上会材料。

(四)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2024年6月5日前完成)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各分委员会提交的学士学位审核结果进行评定。

(五)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2024年6月8日前完成)

三、其他

1.教务系统中学生成绩单上所显示的课程代码、课程类别及学分应与培养方案一致。教务系统中课程代码、课程类别或学分与所执行培养方案有差异的,应依据所执行培养方案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修改;

2.不符合毕业条件,无法正常毕业的学生,各学院下发《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推迟毕业告知书》(附件5-1),指导学生填写《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推迟毕业申请表》(附件5-2)、办理延期手续;

3.对达到结业要求申请结业的学生,由学院填写《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结业处理审批表》(附件6)按照结业处理。

4.本、专科毕业班学籍档案(学籍表,授予学位证明、成绩单、学籍异动单等)由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出打印,按学号顺序整理好,一式两份经学院盖章后于6月1日到教务处学籍科审核盖章后,交综合档案室和学生处归档留存,学籍手续不全的学生不颁发毕业证书。注:学籍卡6月1日后可打印。

4.2022届、2023届毕业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需填写《新乡学院学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审批表》(附件7)、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报告(学院盖章)、学生考核通过成绩单(学院盖章)、结业证书及纸质照片(注:照片应与结业证书上的照片一致)提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各学院将收集好的材料7月8日前交至图书馆南楼教务处601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5.附件1-4最迟5月20日前提交;附件5-1、5-2、附件6最迟6月10前提交,

6.本、专科毕(结)业证、本科生学位证预计发放时间安排在6月1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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