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教学及期末考核日程安排
1.所有课程在第19周(1月8日-14日)前完成教学任务。
2.考查课程的考核:第19周前由任课教师随堂组织或开课学院统一组织完成。
3.考试课程的考核:第20周(1月15日-19日)进行,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程如下,其余的由开课学院在不冲突的情况下自行确定。
时 间 |
上午 (8:30-10:20) |
下午 (14:30-16:20) |
下午(16:40-18:30) |
1月15日(周一) |
大学英语1 |
教育学基础 心理学基础 |
线性代数 |
1月16日(周二) |
高等数学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
概率统计A1、A3 概率论B2 |
学院安排 |
1月17日(周三) |
大学物理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1月18日(周四)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1月19日(周五)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4.缓考申请:因病等原因无法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须在考核前在教务系统内申请缓考,缓考申请流程见附件1。
5.重补修课程的考核:与正常课程冲突的,正常课程申请缓考,重补修课程不能申请缓考。
二、考场编排
1.期末考试安排表:依据《新乡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21号),各学生学院编排本学院的期末考场,开课学院在系统内自行查看考试安排表,排考流程及进度见附件2。
2.诚信考场:班级申请、学生学院初审,推荐学风好、无违纪作弊行为的班级设立诚信考场,诚信考场统计表见附件3。
3.混合考场:提倡学生学院编排混合考场,并保障混合考场秩序,混合考场统计表见附件4。
4.对调监考:对调学院之间互相协调,确定外派监考教师和科目,对调监考学院名单见附件5。
排考工作请于1月3日前完成,期末考试前学生学院报送诚信考场统计表、混合考场统计表的电子版给教学运行管理科。
三、试卷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
1.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严格执行《新乡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21号),其中命题要符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对题量、难易度、覆盖面等的要求。
2.鼓励各教学单位开展考试命题改革,积极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模式,注重检查学生独立思考、灵活应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所有课程的试卷由开课学院统一印制、装订、分发。
4.监考严格履行职责,学生严肃考风考纪,须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对违纪或作弊现象,学生学院须第一时间持证据报教务处及学生处,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四、学生成绩
1.综合成绩构成设置:学生成绩综合比例构成由开课学院按照《新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原则及管理办法》(新院教〔2022〕6号)的要求,成绩登录前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设置。
2.学生成绩登载与转送:任课教师须在1月30日前完成成绩登载与转送。有效成绩单送开课学院和学生学院,《新乡学院学生成绩记录单》送开课学院。
3.试卷(成绩)分析:成绩录入结束后要对学生的期末成绩进行试卷(成绩)分析。
五、期末考核材料的存档
各学院按《新乡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21号)要求做好期末考核材料的存档。
六、双学位专业、微专业的考核工作
1.课程考核在第19周前由任课教师随堂或专业开设学院组织完成。其中考试课程的考试安排表于1月3日前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盖)给教务科。
2.试卷命题、考试组织、试卷评阅及学生成绩要求与主修专业课程一致。
3.试卷和有效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由专业开设学院保存。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