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盘活全省优质文旅资源,积极推动各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高质量开展,在建设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工作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批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体
已认定的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已挂牌的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已认定的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基础设施完善
具备法人资质,资源特色鲜明且运营良好,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础设施完善,房建、水、电、通讯、卫生间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内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接待能力强,能够同时接待至少500名以上学生开展活动,且具备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开展的专门接待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教学用具,性能良好且无安全隐患。所在地交通便利,大巴车辆能直达,沿途路况较好,内部或周边停车场地能容纳相应规模学生活动接送车辆停放。基地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须具备《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二)课程设置科学
结合基地特点和资源优势,至少有5门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基地资源特色研发的课程。课程主题鲜明、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教育功能突出。课程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学生在课程实施中获得感强、对课程评价高。课程时间设置合理,素质拓展项目不超过总课程的四分之一。
(三)师资队伍健全
设置有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的责任部门,配备有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业技能人员不得少于50%,其中具有教师资格证人员不低于具有专业技能证书的专业人员的30%。开展军训、国防教育类的人员,须为现役或退役军人,开展素质拓展类项目的人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专业人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业务能力、高尚的道德情操,了解学校课程内容和进度,熟悉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活动规范专业。注重专业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社会实践教育能力提升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50%。
(四)活动开展有序
积极承接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每年稳定接待学生不少于1.5万人次,接待学校不少于50所,外地参加研学的学生数不少于本地参加研学的学生数。制定有规范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组织程序,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行前与学校共同拟定活动方案、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管理权限提前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有详细系统的实践活动教学计划、教育档案和活动课程安排,每次实践活动有实施细则,有教师活动记录,有学生活动考核制度方案和结果,有学生实践活动成果展览。活动开展中注重每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师生比合理,学生、学校和家长满意度较高。
(五)管理制度完善
基地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机制完善,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具有确保正常运转的长效机制,财务管理规范。公开接待时间、联系方式、收费标准,接待流程、接待方案和活动开支情况长期公开。建立有科学可行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管理制度和活动考核评价制度。
(六)安全措施规范
消防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规范,取得消防、卫生、旅游等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证照,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基地设有医务室或周边有医院,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内部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各类安全、监控、消防设施设备运作良好,建立定期安全检测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工作措施,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安全防护措施,有严格的现场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每季度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演练分别不少于1次。
(七)优惠幅度到位
基地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为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团队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降价等优惠政策,降价幅度要达到50%以上,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减免门票等相关费用,内设的可免费参与的研学项目基本满足学生研学需求,严禁全部是体验性收费项目。如基地承接研学机构组织的学生研学团队,要对研学机构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和拟开展的课程进行监管,确保研学整体的教育性、公益性。
(八)社会影响良好
被挂牌为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以来,基地运转良好,在省内、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领导班子及团队政治素质高;基地近3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未发生过安全事故、舆情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失信问题。
三、有关事项
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市级推荐、专家审核、实地抽查、统一公布的程序开展。
(一)推荐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市级教育局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市级教育局会商市级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遴选后,联合行文向省教育厅推荐,推荐单位不超过5个。其中,已被认定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单位,不占当地推荐指标。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推荐单位为1个。省教育厅和省文旅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第二批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
(二)推荐材料
1. .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
2. 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3.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
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