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特色行业学院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5:42 作者: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3〕29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省级特色行业学院遴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业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具有较高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支持范围,在服务国家和河南省重大战略、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推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或提质增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具备良好的合作前景。

(二)校地、校行(企)之间通过书面协议形成战略联盟,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创新的合作机制和科学可行的建设规划,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或行业企业作为重要的主体之一,真正参与专业(群)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项目建设中,能够有力保障校地、校行、校企合作育人的有效性。若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优先支持高校与行业内有示范、引导作用的独角兽企业、领军企业、头部企业等进行合作。

(三)具备良好的建设基础和成效,体制机制健全,有相应的平台、组织等保障,在校地产业对接有较高的契合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高校高度重视行业学院建设,在组织建设、机构设置、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协调各方资源保障行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详细条件按照《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执行。

二、建设数量

我校申报数量1个,请符合条件的学院认真准备材料,积极申报。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特色行业学院共建协议,一式一份;

2.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书,一式三份;

3.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4.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二)报送要求

申报学院请于9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图书馆南楼610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xxyzyjsk@163.com。

联系人:刘梦林 联系电话:3682593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2.第二批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

上一条:新乡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补考工作安排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届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关闭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