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度微专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8:2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四新”建设,探索专业建设新路径,研究课程建设新样态,实施教学改革新方法,建立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提供新路径。按照《新乡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新院教〔2023〕1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微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本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建设要求

微专业建设应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立足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旨在围绕某一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以重组专业课程和开展混合式教学为着力点,通过构建新型跨学科专业组织模式,实施灵活而系统的培养,使学生能够在特定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二、微专业运行与管理

1.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为2个学期(6月份报名,9月份开课),限大二、大三学生。每个微专业开设3~5门课程,每门课程2~3学分,总学分6~14学分,每学分一般16学时。

2.学生报名与选拔:各立项微专业自主确定招生人数、招收对象、学生遴选办法等,原则上班级规模在30人以上,报教务处审定后,由教务处统一发布报名通知,各微专业责任学院负责宣传、选拔学生等。

3.微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新乡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新院教〔2022〕38号)第十八条“文科类110元/学分,理工类125元/学分,艺术类200元/学分”执行。开班后学生一般不退读,确有特殊情形不能完成修读的,需于每学期开课前一周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4.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微专业课程除实践类课程,原则上须组织线下集中考核,成绩评定鼓励多元化。线下考核由微专业所在学院组织排考。

5.微专业成绩单:微专业课程成绩单列成绩单,计入学生学业档案。

6.微专业证书: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修读,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认真研判、科学谋划,确定微专业负责人和团队。每个学院至少申报一项,填写《新乡学院微专业申请表》(附件2),确定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对拟开设的微专业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把关,并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二)各单位于2023年8月1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附件2)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联系邮箱xxxyzyjsk@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图书馆610。

联系人:梁琨、刘梦林联系电话:3682593

教务处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新乡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新院教〔2023〕10号)

附件2:新乡学院微专业申请表

附件3:新乡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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