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9:08 作者: 点击:[]


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根据《新乡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院教字〔2020〕2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和征订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年秋季)开设课程所使用的教材。

二、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教材选用结果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优先选用内容前沿、技术手段先进、特色鲜明的新教材。

(三)适宜教学。满足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组织教学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选用教材应符合国家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没有政策性错误,不得出现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迷信等内容。选用教材必须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同时注意教材的适用范围。

三、选用和征订要求

(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年秋季)开设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专业课教材由学生所在学院论证后选用,公修课教材由课程承担单位选定(附件1)。

(二)为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课堂,由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编写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包括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艺术学类、教育学类等部分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附件2)。相关课程凡是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要求必须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三)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

(四)各学院在选用和教材征订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各项内容填写务必要准确、完整,避免出现错订、漏订、重订等现象。

四、选用和征订流程

(一)选定教材:由基层教学组织教师研究、讨论、选定课程拟使用的教材。

(二)确认教材:各学院领导班子对拟定使用教材进行讨论审查,严把学术关和政治关。

(三)报送清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材管理-院系班级教材订单导出《教材选用信息汇总表》,书记、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发送至276380880@qq.com)。

五、时间安排

教材选用和征订应在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联系电话:3682680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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