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新院教〔2022〕2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学校决定开展省级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我校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见附件1);
2.2022年度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计划的执行情况、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应用情况、经费使用等情况,总结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研究计划与目标等,填写《新乡学院省级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
2.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申报书和申报项目时填写的预期成果情况,填写《新乡学院省级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标志性成果需附支撑材料,由学院/部门统一汇总后签字盖章提交。
3.各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的执行进度情况,各项目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研究过程的督促与指导工作,对成果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在《中期检查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4.2023年4月28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中期检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图书馆南楼610房间),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xxyzyjsk@163.com。
联系人:刘梦林
联系方式:3682593
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