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0:26 作者: 点击:[]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3〕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高教学会研究项目的过程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获批立项的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是否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2〕12号)要求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題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二)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作为第一署名人是否有正式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等成果,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等成果。

(三)成果是否标明“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XXX号”字样。

三、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 《项目检查表》),并提交2000字《项目阶段性报告》。

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检查表》及相关成果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评价意见,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于2023年4月11日前将《汇总表》和《项目检查表》《项目阶段性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图书馆南楼61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专业建设科邮箱:xxxyzyjsk@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3682593

教务处

2023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级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关闭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