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考学生范围
上学期期末考试中,除需重修学生外,需补考或申请缓考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
二、补考时间
1.专业课和双学位课:补考安排在2月27日-3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分别由学生学院和双学位开设学院确定,不能与公修课补考时间冲突。
2.公修课:补考安排在2月25日-26日两天进行,具体如下:
时间 |
补考科目 |
25日 |
8:00—9:50 |
大学物理 |
10:10—12:00 |
军事理论、 廉洁教育与法治素养等 |
14:30—16:20 |
教育学、心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
16:30—18:20 |
公修数学类课程 |
26日 |
8:00—9:50 |
公修英语类课程 |
10:10—12:00 |
公修计算机类课程 |
3.国家安全教育与实践:需补考学生以学院为单位于2月27日-3月3日内自行携带补考证到图书馆南楼612美育科登记、考试。
4.公修体育课、大学美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职前指导等公共课:: 需补考学生于2月27日-3月3日内自行携带补考证找原任课教师进行补考。
三、补考安排与要求
1.开课学院负责考场、监考和试卷的安排准备,补考安排表(教务处下载中心)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于2月23日前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主修与辅修的要分别报送),并通知到学生学院。
2.学生学院根据补考安排表,在补考前要为学生办理、发放补考准考证(加盖公章),通知学生按照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考试。
3.安排考场和组织考试时要求如下:
(1)原则上每名考生每场安排一门课程。
(2)每场时长与期末相同。
(3)同一考场内同时安排有开卷和闭卷两类考生时,各自座位要相对集中和有明显界限。
(4)每考场学生人数原则上30人,两名监考。
4.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监考老师职责教育,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
5.监考老师须佩戴本人监考证,学生持补考证、学生证(或校园卡)等有关证件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证件放在座位醒目位置。
6.补考成绩录入及试卷整理等工作要在3月14日前完成。
7.根据学校防控要求,考试期间,注意考生间隔,如遇疫情,考试变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