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5日 10:09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根据《新乡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办法》(校教字〔2022〕5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自然年)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认真汇总《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成绩按降序排列,并填写《教学考评结果》(见附件3)。

2. 教学质量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优秀须90分以上,良好须80分以上,合格须70分以上,基本合格须60分以上、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 严格按照综合成绩评定等级,其中优秀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参加考评教师总数的20%,良好人数不高于学院参加考评教师总数的50%。

4. 考评结果在报教务处之前须在本单位公示。

5. 请各教学单位统计时确保任课教师在课程归属单位参评,如果一个老师在多个教学单位承担课程,原则上在该教师归属的基层教学组织所在单位参加教学质量考评工作,推荐参评教师只在唯一部门进行考评。

6. “信息化教学成效”数据,请各学院学习通系统管理员登录管理后台http://ananas.mooc1.mti100.com/tologin?fid=1613,查看相关数据,学院参考并拟定分数。

请于2月25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图书馆610)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xxxyzyjsk@163.com(联系人:刘凯,电话:368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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