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26日举行,其中12月26日为部分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为确保我校研招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完成,需从各学院选聘监考教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外派监考时间
12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监考人员分配
学院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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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人数 |
监考 |
视频监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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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 |
视频监考 |
外国语学院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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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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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10 |
14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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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基础医学学院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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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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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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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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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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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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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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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新闻传播学院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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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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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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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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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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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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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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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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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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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打印学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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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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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招办安排,全市考点均使用外派监考,我校监考教师将派往河南师范大学,人员分配如下:
除监考教师外,各学院另需选聘2名工作人员在本校参与考务工作,原则上为教学副院长和教学秘书。
三、监考人员要求
(1)我校在岗教职工,能够亲自完成全程监考工作,不得存在只监考一场或一天的现象,一经确定,无故不得擅自更换他人。
(2)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应进行回避。
(3)原则上选聘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4)监考人员所在部门从考前第7天开始对所有监考人员进行每日健康状况监测,健康监测结果要及时报告。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阳性(异常)人员不得参与监考工作。如健康状况异常确需请假或调换,由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及时安排相应替补人员。
(5)监考人员名单(见附件)及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于12月19日12点前交至邮箱396693053@qq.com。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重要的国家教育考试,属于聚集性重大活动,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深入思想动员,严格选拔标准,抽调认真负责的同志参与研考工作,确保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