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新乡学院拟新增高等职业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8:5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学校《新乡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新院教〔2022〕21号),为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申报要求

1.主动服务产业发展。设置职业本科专业必须符合学校总体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按照《新乡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新院教〔2022〕11号)文件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结合河南省急需特需本科专业目录、坚持需求导向,充分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职业,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等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文理渗透、理工交叉、医工融合人才培养。主动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

2.坚持类型教育特征。设置职业本科专业应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从有利于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有机衔接的原则出发,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申报学院要以职业本科专业点设置为基础,确保职业本科贯通培养试点等工作顺利开展。

3.落实专业设置条件。设置职业本科专业须是《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内职业本科专业,及2022年增补的26个职业本科专业。新增专业要充分考虑利用学校教育资源,考虑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依托、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基地等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效益,并在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上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4.设置职业本科专业须依托学院已开设高职专科或普通本科相近相关专业。各学院申报新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个。

二、申报程序

1.学院调研论证。申报学院要认真对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逐条逐项对拟开设专业设置条件和专业办学基础进行研究论证,形成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完成职业本科试点拟招生专业信息表。

2.学校论证评审。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时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论证评审,确定本年度拟增设专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3.按要求上报。各学院对学校确定的拟增设专业材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重新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按要求组织系统填报及纸质报送等相关工作。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将以下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11日前交至专业建设科(图书馆610)。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电子版发送至xxxyzyjsk@163.com。

1.拟增设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论证报告

2.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2: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联系人:刘凯  电话:368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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