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审核评估要求,对《新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打印规范(校教字【2016】42号)》做以下补充通知:
一、理工类专业对表、插图、公式的编号要严格按照《新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打印规范(校教字【2016】42号)》(附件1)第六条第(四)、(五)、(六)款的要求编写。
二、毕业论文(设计)所有归档材料,请使用新校徽,新校徽与更新后的归档材料见附件2。
上一条:关于遴选首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基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项目建设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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