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学院关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意见(试行)》(校教字〔2016〕9号)文件精神及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现就2021级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学生全面传达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做好各分流专业介绍,确保分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专业分流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也要考虑专业结构布局的合理性和教学资源状况。
三、分流工作安排
1.4月1日-4月10日,向学生公布本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及相关专业要求,组织学生申报志愿。
2.4月11日-15日,依据学生志愿及本学院分流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后班级数原则上不能增加)、公示分流结果和处理学生异议。公示无异议后,将《新乡学院专业分流汇总表》(附件)及《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xxxyjwk@163.com或微信报送。
3.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志愿、考核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