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7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395号),要求认真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全面总结本院系部在精品课程建设、特色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实践教学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与经验,以及对今后质量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撰写总结报告
(一)“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各院系部在全面总结“质量工程”实施情况基础上,形成《***院(系、部)“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四部分:第一,“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专项名称、总体规划、建设内容、建设情况等);第二,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第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四,改进措施及对今后质量工程建设的建议(包括拟增加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管理方式等)。
总结报告要求实事求是、文字简练、数据准确,重点突出。
(二) “质量工程”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各院系部根据在建的“质量工程”项目,安排各项目组填写《“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表》(见附件)。
三、各院系部务必于2010年5月12日上午5点前将上述总结报告和《“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表》(纸质及电子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邮箱:jwcjiaoxueke@126.com。
联系人:卢胜利 联系电话:3682593
教务处
2010
年5
月10
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