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师资培训申报工作现在开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所报的《2011~2012年教师进修计划》,动员本部门教师积极参加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选派进修教师人数,应不少于本教学单位所报的《2011~2012年教师进修计划》中拟派出教师人数。
2.进修形式为课程进修、访问学者和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等。课程进修和访问学者应选择省外重点高校或211工程类院校。
3.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新进教师(2008年以后)和已经进修过的教师原则上不再进修。
4.拟参加进修的教师分别填写相应审批表(1份、附件2、3),并交到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后由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师资科。
5.各教学单位还应提交《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进修教师汇总表》(附件4),纸质(加章)、电子各一份。
6.截至时间
6
月
8
日
。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六
月一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