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奖”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0:10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开展下学期的课堂教学奖活动,根据《新乡学院“课堂教学奖”评选办法》,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按照《新乡学院“课堂教学奖”评选办法》要求,各院部需进行初评工作,初评工作严格按照文件中“三展三评”评选办法以及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推荐出相应比例(每学年上下两学期共推选出在岗教师人数的50%)进入复评环节的教师。院部通知管理部门相应学科专业兼职教师报名参加,管理部门兼职教师也应积极主动和院部联系报名事宜。

二、初评结果需填写《“课堂教学奖”复评教师信息表》(附件1),各院部需推选出全员听课人员(注意:全员听课人员是非本届参赛人员)参与听课打分,并填写《“课堂教学奖”全员听课人员信息表》(附件2)于2021年4月5日下午五点之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改科,电子版发送至教改科公邮xxxyzyjsk@163.com。

三、复评教师名单上报要求:

1.上学年参赛教师不用再报。

2.每位参赛教师只能报一门主讲课程参加比赛,所报课程应当覆盖整个比赛时间。

3.每位参赛教师授课班级报最多不超过三个班级。

4.每位参赛教师信息(工号姓名)务必核对无误。(本届比赛全部采用APP打分)联系人:梁琨、刘凯;联系电话:368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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