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1日 20:24 作者: 点击:[]

学校各教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127号)精神,教务处委托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组织本次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现就我校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组织参加本次大赛旨在考查我校信息技术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动手能力,搭建青年学生展示个人信息技术才能的平台,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为我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地高素质信息技术人才。

  二、组织机构

  教务处负责对本届大赛进行全面的指导和监督,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现代教育中心负责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大赛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三、大赛安排

  (一)比赛内容

  大赛共计15个比赛科目,分为个人赛科目和团体赛科目。其中,个人赛科目包括Office办公自动化高级应用、C语言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Photoshop平面设计、flash动画设计、3Ds MAX三维设计、二维CAD建筑设计、二维CAD机械设计、三维CAD设计、单片机开发与应用、嵌入式开发与应用、3G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网站设计;团体赛科目包括电子系统设计和Android应用开发。

  (二)组织程序及时间

  1.报名

  本次大赛参赛学生可登录校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校教育网(http://www.haedu.cn)进入大赛专题页面进行在线注册报名。报名之后,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报名点(在线注册报名时,请阅览报名点详细信息)核准报名信息。各参赛学校也可以通过管理账户批量导入报名信息。参赛学生可在网上免费学习所报比赛科目的网络课件或者参加以学校为单位的集中赛前培训。

  2.预赛

  20111015日由参赛学校自行组织预赛。如果预赛总人数不满50人,学校不予设预赛考点,由赛区指导办公室统一安排,就近合并到其他参赛学校进行预赛。预赛采取统一时间网上在线考试、系统自动阅卷、实时出成绩的方式。组织预赛的学校在预赛期间要按照赛区指导办公室的要求,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预赛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自愿申办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职业技能证书。

  3.复赛

  2011115日进行复赛。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将依据各参赛学校的预赛成绩和规模产生复赛名额。复赛由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联同赛区指导办公室指定的参赛学校承办。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派出复赛巡视员联同赛区指导办公室监督复赛的组织实施。复赛采取统一时间网上在线考试,局域网提交比赛结果的方式。复赛结果由巡视员统一带回北京。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封闭式阅卷。通过复赛产生获得三等奖和优秀奖学生名单,同时按科目复赛成绩产生决赛名额。

  4.决赛

  2011124日在北京举行决赛。参加决赛的学生食宿由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5.颁奖

  2011126日在北京举行颁奖典礼。教育部有关部门领导将出席致辞,并为获奖学生和获奖单位颁奖。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人作大赛总结,相关专家组组长对大赛进行点评。

 

新乡学院教务处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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