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动态地监督教学运行过程,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教学评估工作常态化,迎接即将到来的本科合格评估,学校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第15-17周。具体时间段为:
12月10--21日为院(系、部)自查、评教阶段;
12月24--28日为学校集中检查日;
12
月31日
之前各教学单位交本学期教师评教结果汇总表及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二、检查内容
包括常规性检查和重点检查。
(一)常规性检查项目
1.同行评教
评价对象为本学期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包括外聘教师);评价主体为本单位专家、同一个教研室的教师,具体方式由院(系、部)确定。
2.学生评教
评价对象为本学期为本单位全日制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包括承担公修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外聘教师);评价主体为全体在校学生。学生评教的主要方式为网上评教,个别课程因不能实行网评的,可采用传统的方式。学生评教细则另行通知。
3.教学秩序
检查学风、教风方面情况。
(二)重点检查项目
1.教学活动及其资料归档
(1)教研活动及其记录;
(2)教学管理规范化情况 :
a.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化及其执行情况(教学大纲、课表、进度表、变更记录等);
b. 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各环节的布置、实践中完成的论文比例、发表、获奖等);
c.学生成绩管理(考场记录、成绩册、试卷、补考材料等);
e.执行教学管理制度情况(停调课记录、教学检查记录、违纪师生记录、学籍异动处理材料等);
f.实习、实验资料;
g.校企结合相关材料;
h.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记录。
2.反映教学质量的相关材料(学生英语等级通过率、计算机等级通过率、考研通过率、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各类资格证获得情况、学生评教、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方向等)。
3.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需要检查的项目。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学校抽查和院(系、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内容,认真自查。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根据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教务处。
(二)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
组织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听取师生对学校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由各院(系、部)自行组织,具体座谈安排方案需提前通知教务处和本单位对应的校督导委。座谈会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会后将座谈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至教务处。
(三)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委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调研和抽查,以掌握教学基础信息,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促进学校教学建设。
四、其它
(一)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相关建议或解决措施应及时向学校反馈。
(二)报送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需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A-14-0210),电子版发送至xxxyzwb@126.com;
(三)教学检查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方式:3682682;联系人:
赵
老师。
教务处
2012
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