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7:18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新乡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办法》(校教字〔2019〕3 号、附件1)已出台 ,考评由每学年一评,改为每自然年一评,请各部门对照文件精神,完成2018年度下半年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汇总《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成绩按降序排列,并填写《教学考评结果》(见附件3)。

2.严格按照综合成绩评定等级,其中优秀人员比例不得超过院部教师总数的30%(文件第十四条所列的直接评定人员包括在内)。

3.考评结果在报教务处之前须在本单位公示。

4.请各教学单位统计时确保任课教师在课程归属单位参评,推荐参评教师只在唯一部门进行考评。

5、“信息化教学成效”数据由教务处教务科提供,请各单位参考,自行拟定分数(请找陈晓前拷贝数据)。

请于9月27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改科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xxxyjgk@163.com(联系人:马蕊,电话:3682593)

新乡学院教务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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