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教学大纲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16:47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教学大纲是高等学校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教学文件,是指导课程建设、规范课堂教学的关键环节,是开展教学评价、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根据《新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原则及管理办法》(院教字〔2017〕9号)文件精神,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本单位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所开设理论课课程大纲的制定、审核、录入、报备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7月7日—7月20日

教学单位组织学习文件,在院部教学分委员会指导下,以教研室为单位,成立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小组,并指定主笔教师,做好大纲修订准备。

二、7月21日 —— 8月6日

课程归属部门(教研室)组织相关人员撰写大纲,要组织学科专业建设理事会成员尤其是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指导和论证,各编写组完成本组大纲初稿。

三、8月7日——8月20日

课程归属部门(教研室)完成大纲的撰写及论证后,报本专业建设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各院部教学分委员会审核签字。

四、8月21日—8月29日

审核签字完毕,报教务处集中验收。验收通过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研究通过后录入教务信息管理系统。

五、8月30—9月3号

新大纲录入完毕,各任课教师按照大纲要求准备新学期课程教学等相关工作。

六、9月4号新学期开学

新大纲作为教师备课、教学、学生学习、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切实遵照执行,严格管理考核。

联系人: 陈晓前 3683007;李 彦 3682683。

邮箱:xxu_jwc@126.com。


 

 

教务处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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