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教高办(2017)131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14:55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教高办(2017)131号)予以转发,请各相关教学单位积极参与,以新工科研究和实践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工程教育改革,不断推进新工科的建设与发展。作为地方高校组,我校的联系单位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和汕头大学,有兴趣参与该研究的教学单位请直接联系这两所高校,并于4月2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1份至教务处教改科备案,详情见附件。

教务处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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