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7:04 作者: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办高[2016]34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掌握我校实验室状况和发展趋势,完成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数据填报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     一、填报内容及要求

本次数据统计针对我校现有的40个实验中心及3个单独的实验分室,请各院(系)配合填报以下4个数据表:“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见附件1)。

表中已将各院(系)所负责的实验中心及单独的实验分室名称(统称为“实验室名称”)逐一列出,请各院(系)仔细核对所列名称是否有误;如无误,请参照填表说明(见附件2)按照表格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填表时需用到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专业技术职务代码》(GB/T 8561-2001)、《文化程度代码》(GB/T 4658-1984)等信息见附件3

注意:表格均为xls格式,请勿更改表内各列项目名称及表格格式。

二、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本次统计数据报送时间截止到2016820日。

请各院(系)将填报好的4个数据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sjk@163.com),纸质版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教务处实践科(A14-0209)。

 

另外,受科研处委托,现将科研处统计数据表格及相关填表要求(见附件4)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下载填写,并于820日之前报给科研处。如有问题,请咨询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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