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保证我校2017届本专科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实习质量;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并与各相关院系充分沟通后,2017届教育实习工作要求及时间有所改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教育实习工作,成立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教育实习方案,切实做好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安排
(一)集中实习
学校统一组织,派出实习指导(带队)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实习基地进行。
1.实习时间:
共计十二周:2016年9月5日至11月25日。
其中,9月5日,各院系统一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教育实习手册”、“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教育实习评价表”等资料。第一周在校内完成实习动员、实习指导书解读等相关工作,其余时间在各教育实习基地进行校外实习。
2.相关材料报送:
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相关院系可采取电话或飞信方式在本学期6月21日上午10点前报送本单位参加集中教育实习学生的专业方向与人数至教务处实践科。
第二阶段:根据各院系报送材料与各实习基地进行沟通确定“2016-2017学年各院系教育实习基地人数分配表”,并在6月23日上午10点前将此表以电话或飞信方式告知各院系具体负责人。
第三阶段:各院系需在7月1日上午10点前根据“2016-2017学年各院系教育实习基地人数分配表”报送“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签字盖章版报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同时发至 xxxysjk@163.com邮箱),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分散实习
1.实习时间:
共计十二周:2016年9月5日至11月25日。
其中,9月5日,各院系统一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教育实习手册”、“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教育实习评价表”等资料。第一周在校内完成实习动员、实习指导书解读等相关工作,其余时间自主在各师范类实习基地进行校外实习。
2.分散实习学生须写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并在暑假期间落实好实习单位,办理实习单位接收函(由院系归档备案)。各院系应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校外实习阶段结束后,须及时向院系上交不少于2节中小学课堂教学视频录像、实习过程相关照片及其他实习相关资料,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教育实习工作,实习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认真学习《新乡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熟悉实习工作各环节规范及要求,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负责人;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教育实习工作方案(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好实习各项工作。
(二)做好安全工作
各院系学习《新乡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实习文件和规定,严格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强调实习纪律,强化安全教育,与每个参加集中教育实习的学生签订“新乡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各院系对实习学生的起居、交通、饮食等方面加强管理,保证我校实习学生的人身、饮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对集中教育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经常保持与指导(带队)教师和实习小组长的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碰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实习中期由各院系对实习工作进行自查。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配备指导教师,并通过电话、网络、下点巡视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四)严格对带队指导教师选派和管理
各院系应按要求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实习带队指导教师,适当减少带队指导教师校内教学任务。带队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下基地第一天即和实习基地协商实习学生日常考勤问题,将自己制作的“学生考勤表”与“指导教师签到表”交于实习基地教办主任,由基地指派固定老师进行日常记录。实习结束后由带队老师将学生考勤表、指导教师签到表收回,交于教务处实践科备案。带队教师每周至少有两天时间在实习基地巡视指导。指导老师每周保证至少一次进入实习基地了解学生实际情况,深入座谈,对学生的疑惑和问题给予及时处理,并从专业方向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学生理清思路,知道如何将专业理论知识付诸于实践中去。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不得更换带队教师。
(五)认真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和实习总结工作
学生教育实习成绩由所在院系根据实习生在校内、外实习的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按实习规程要求综合评定,给出总评成绩。分散实习的学生,返校后所在院系要组织实习考核活动。学校对整个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在实习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