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教学工作量计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1:47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从即日起开始计算2016年上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6月24日前将工作量统计表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务科办公室(A14-0213)。具体要求如下:

⒈按照《新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附件1)如实填报2016年上半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

⒉满教学周数如下:

(1)考试课上课周数为18周,减去第六周的周一和第十周的周一,第八周的周三、周四、周五,第十五周的周四。

(2)本学期毕业班上课的课程按照实际教学周计算。

(3)考查课程(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公共选修课等)、实验课程按照实际教学周数计算。

(4)因见习、实训或值周等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停课的专业,减去相应的周数。

⒊原则上按照课程归属单位计算专、兼职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在多个课程归属单位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教师的工作量经与教师协商后,汇总到一个课程归属单位;公共选修课由素质教育中心统一计算,院系部不再重复计算。

⒋指导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量、实习工作量等需提交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统计表纸质版,加盖院系部公章后到教务处实践科审核,盖章。

计算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张文杰,联系电话3683007。

各院(系、部)教师工作量核对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院(系、部)

627日上午

就业指导中心

627日下午

社会科学部

628日上午

大学外语部

628日下午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629日上午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629日下午

管理学院

630日上午

文学院

630日下午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71日上午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71日下午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72日上午

机电工程学院

72日下午

商学院

73日上午

化学化工学院

73日下午

外国语学院

74日上午

教育科学学院

74日下午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75日上午

艺术学院

75日下午

新闻传播学院

76日上午

音乐系

76日下午

体育系

 

 

 

                                    

 

 

 

 

 

 

 

 

 

 

 

 

 

 

 

 

 

 

 

 

 

 

 

 

 

 

 

教务处    

                                             2016年6月1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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